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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血液透析收费价格变化 写信时间: 2022-07-22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2019年广医保发〔2019〕41号出台以前,血液透析打包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以及对应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样的呢?谢谢!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女士:您好!您于2022年7月22日在网上留言咨询血液透析收费价格变化的问题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2019年我市出台《关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血液透析治疗费用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医保发〔2019〕41号)以前,慢性肾功能衰竭已纳入我市二类特殊疾病门诊管理,门诊医疗费按当时二级医院住院费标准给予报销。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7月25日14:00时电话详细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322660咨询。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