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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医保退休之缴费年限制规定 写信时间: 2020-11-03
信件内容
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条文是如何规定和表述的?是否有累计缴费年限与连续不间缴费的双重规定? ?2、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缴费年限之规定分别源于哪几个文件?其执行时间是否早于2012年的社保法?是否与社保法中有关规定相一致。 3、我市某城镇职工,女,1973年1月1日出生,1997年1月至2000年参加工作,视同缴费4年;2001-2012年连续在本市缴费12年,2013-2014年断保2年,2015年至2017年又在我市缴费3年,2018-2019年在南充市缴费2年,?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又在我市缴费10个月,现在仍继续缴费至2022年12月31日,那么至2022年12月31日本人是否可不再继续缴费而在我市办理医保退休。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王雪女士:你好!缴费年限是医保政策的重要内容。缴费年限政策源于两个文件:一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府发(2009)67号)第一条二款;二是医保行政主管部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广人社发〔2012〕28号)第四条。具体内容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参保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0年,退休时连续(至退休当月不间断)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市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196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早出生1年累计缴费年限减少1年,最低不低于15年。断保年限需要补缴,未按规定补费,断保前的年限不计算为连续年限。市外缴费的,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没有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 我市缴费年限的规定早于社会保险法,但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至今仍然有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可以在广元办理医保退休。缴费年限根据政策计算,如果缴费年限不够,可以一次性补费或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最后,感谢您对广元市医疗保障政策的支持与理解,如有疑问,请致电:0839-5572058。祝好! 广元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