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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住院起付线(门槛费)的政策咨询 写信时间: 2022-07-07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母亲购买的居保年缴320元的,于2021年11月在广元中心医院查出患直肠癌晚期,并做了直肠撤除手术,术后每21天联合靶向药化疗治疗,目前已住院化疗9次,1至5月份每次收取门槛费1100元。5月份后每次1000元。在病房里问了部分患者他们说今年住院化疗只付了两次后来就没有了,第二次是第一次门槛费的一半,昨天有位化疗患者出院,我看了他的医保结算单上门槛费是0元。请问领导政策是那样规定的,对我的收费是否合理?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尊敬的赵先生:您好!您于2022年7月7日在网上咨询住院起付线(门槛费)的问题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根据《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广府发〔2017〕4号)规定: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1000元、市外医院1300元。市内转诊转院的患者,起付标准补交差额。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0%、转诊转院到市外医院50%、未转诊转院到市外医院40%。市内未转诊转院不再降低报销比例。您母亲所患直肠癌属二类特殊疾病门诊,门诊治疗费,按二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一个自然年度承担一个起付线。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7月7日下午14:35分电话详细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322660咨询。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