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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征收 办事指南

日期: 2020-09-02 来源: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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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征收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39号窗口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5572321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原件预审后窗口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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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市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九条;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

四、申请资料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39号窗口)。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社会保险费征集单。

十、注意事项

无。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08395572233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