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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1-05-14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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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818日至9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11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不再与党组会议套开。二是落实中心组学习发言,每次中心组学习至少落实一名班子成员作主旨发言,每次中心组学习坚持研讨发言。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局门户网站于20211月开通运行,目前已发布稿件100余篇,扩大医保宣传阵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医保实际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通过市政府对省政府领导的专题工作汇报,争取我市医保信息系统首批迁入省平台,缓解信息系统建设本级财力不足问题。二是加强与网络运营商的协作,市医保信息数据灾备系统托管于广元联通分公司。三是建立和税务的日常工作联系机制。20211月起,医保与税务、社保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4个联合办公窗口,进一步便捷征收缴费渠道。

4)针对“联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医疗费用超支预警机制,202115日,对部分民营医院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二是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年立查立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21起。三是大力整治“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等违规行为,综合治理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四是全域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全市实行DRG付费医院204家,全市住院人次、住院率、住院床日均同比下降。五是常态化推进药械集中采购和使用,年减少药品耗材支出6000余万元。2020年,全市职工、居民医保统筹发生额同比下降16.61%19.52%11家三级医院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发生额分别降低14.94%22.89%,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扭转。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5)针对“围绕中心,主动作为、配合联动解决民生难题的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税务、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医保缴费等政策的通知》(广医保发〔202053号),调整医保缴费政策,取消退休人员终身缴费,全部实行缴费年限制度。从202111日起,过去需要终身缴费的人员,全部执行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规定缴费年限的不再缴费,继续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将“单建统筹”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6%调整为5%,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保缴费负担。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糖尿病、高血压“两病”用药保障工作精神,把认定权限放宽到三级、二级乡镇社区卫生院及民营医疗机构,把新增药品纳入“两病”药品目录范围。2020年末,全市已有48414人通过认定纳入用药保障范围,占参保人数的2%,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坚决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与市扶贫开发局对接,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建立数据定期比对机制,每月比对一次数据,保证数据精准。结合乡村振兴,在苍溪县、昭化区开展健康(含医保)扶贫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建立“防贫保”阻击因病致贫返贫。

6)针对“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合力不够,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改革涉及部门交流合作,建立业务管理之间的沟通、协调、衔接机制,共同为“三医联动”提供组织保障。局领导带队深入县区、医疗机构就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及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卫健部门与医疗机构座谈交流。二是积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付费方式改革覆盖面稳步扩大,试点医疗机构数量从7家扩大204家,涵盖一、二、三级医疗机构。2021年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将全面实施DRG付费。试点成效明显,2020年医保住院人次、住院率、平均住院床日均同比下降,全市住院医疗总费用同比下降9.3%。三是推进医共体建设。出台《广元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朝天区2020年按照坚持“一个总额”(医保基金总额)、实行“两个打包”(住院基金包、门诊服务包)、推进“三项改革”(支持共享医疗服务、药品器械统一采购改革、收付费制度改革)、落实“四项保障”(实行一个协议管理、推行一套监管体系、搭建一个信息平台、细化一套考核制度)的“1234”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20213月,又将旺苍县作为医供体改革市级试点县。四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2012月底,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会同卫健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1项,其中调增15项、调减4项、规范1项、新增1项。

7)针对“行业监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出台《广元市医保医师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医保医师失信行为记分管理细则》,将监管职能从“机构”向“人员”拓展延伸,破除行业监管壁垒。拟定《广元市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引导医药机构、参保群众等各类信用主体自觉遵法守规,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目前三份文件已经市医疗保障监督委员会审议。二是深化行业治理。集成政治巡察、驻点纪检、专项审计、阳光问政、系统治理,推动行业纵深发展,医保生态明显改善。2020年专项治理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28家次,追回基金1866.64万元,处违约金324.97万元,约谈医药机构514家、限期整改718家、通报批评13家,暂停医保协议14家、终止解除协议49家,暂停医务人员医保服务资格9名。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百姓痔瘘医院骗保案宣判。三是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开展“川东北区域一体化联合监管”省级试点,借助五市联合检查、飞行检查、交叉复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共计检查、复查医疗机构14家,追回违规金额200余万元。

8)针对“‘以案促改’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常态化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20201030日,党组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面具人生》。202012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越界》。2021118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重大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办法》。班子成员认真阅读《忏悔录Ⅷ》,撰写读后感4篇。二是加强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教育整改。涉及人员深刻检讨反思,在全系统深化案件警示教育,出台《全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完善内控制度。根据部分职能职责设置,动态调整内控流程。四是严格落实干部日常考核制度。2020年度局机关开展季度考评1次,事务中心开展月考评2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

9)针对“整治‘文山会海’不够彻底,结对帮扶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精简文件。进一步加强文件的审核把关,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实现2021年度在2020年基础上压减普发性文件数量10%。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邀请市领导参加的全市性会议每年召开不超过1次(全市医保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原则上分别控制在2/月,每次议题不超过15个,会议时间不超过2.5小时。2021年度召开的局务会议、党组会议均未超过议题数量和时间。三是扎实开展帮扶工作。每月组织干部开展“三同活动”,不搞一哄帮。党组书记梁元昊带头深入帮扶村调研,解决产业发展等重点问题。元旦、春节全覆盖慰问帮扶群众97户,走访慰问“双报到”社区老党员4人、机关困难职工10人、退休干部职工6人。

5.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10)针对“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个别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悉,政策解读不够细致,服务态度冷漠;对新出台的一些重大医保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技能、服务规范培训。将每年5月确定为“服务质量提升月”,健全完善经办服务长效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经办服务“四项制度”。简化办事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流程20余件。开展医保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5次,政务服务礼仪培训1次,培训200余人次,开展“业务知识及服务规范大比拼”测试,参训学员95%达到90分以上。二是强化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作为平常考核的重要依据,从202011月份开始开展窗口工作人员月考核,月度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晋升晋级挂钩。三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医保政策宣传手册1万余份,通过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网站、广元日报社对外发布医保政策及政策解读10余次,局主要领导、待遇保障科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做客广元广播电视台解读医保政策。四是缩小服务群众工作半径。抓住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遇,全市所有乡镇建立医保服务站(中心、窗口),线上线下力争与群众零距离。到2020年底,145个乡镇全部建立医保窗口(站、中心),落实专兼职人员274人,下放职能权限12项,居民参保、征收等业务90%以上在乡镇完成。乡镇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获国家局优秀案例,列入省级示范市。2021年重点推进村级医保代办站建设和基层网格员管理制度。

6.关于“坚持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用力不够”的问题整改。

11)针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用力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稽核稽查不够精准”的问题。制定了《日常稽核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稽核稽查科工作职能职责、权限流程,细化科室内部分工。在年初制定全年稽核稽查工作要点,按季度拟定工作计划,按月落实检查安排,目前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

7.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

12)针对“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备要件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耗材管理制度,落实领用人员签字。目前,耗材使用、防疫用品领用、文件打印全部要求经办人员签字。二是严格规范工会节日慰问工作。列明品名、数量、金额,并严格领取签字。三是奖励经费未建专账问题。2019年新的医疗保障部门组建后,已经按财务规定完善。

13)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局公告规定,加强发票审核,严防使用已作废定额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14)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指出的公务接待“三单不齐”已全部完善事前审批单;公车管理建立里程管理制度,由驾驶员、派车人双签字。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8.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整改。

15)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支部书记和领导联系支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划定领导联系支部。局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支部,党组书记梁元昊联系机关一支部,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德明联系退休支部,党组成员、副局长淳平联系机关二支部。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力量。安排专职党建工作人员1人。已按规定调整支部书记,所有支部书记均由内设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三是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建考核。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从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服务干部群众等方面明确要求,将支部书记述职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支部书记、支委委员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16)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巡察反馈问题后,党组专题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议事制度,查找民主决策执行的差距和不足。二是建立会前协商机制。决策前发挥专题会议作用,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充分会议协商,协商一致后上会讨论决策。巡察指出问题后未有反复上会议题。三是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班子成员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必须明确表明同意或不同意,并记录,健全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1年以来,党组会议已召开3次,研究具体事项13件,均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党组决策科学、依法、民主。

9.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1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牵头抓好本科室人员党风廉政工作,所有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管理,树牢廉政意识。全面梳理完善了各科室岗位职责,个人工作职责。

18)针对“三张责任清单细化不够,层层传到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细化“三张清单”,依托建立的各科室岗位职责制度,明确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每个环节具体责任到具体岗位、人员,并在单位显要位置公示公开。

19)针对“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挂账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挂账问题的整改由市卫健委牵头,审计和医保部门配合。截至目前,市本级五家公立医院已实施整改,对医保拒付挂账金额会计制度进行调账处理。我局将按照市卫健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其他医疗机构违规挂账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共同监督医疗机构不得再违规挂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262505,电子邮箱: gysybj505@163.com

中共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