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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下沉至医院 门特新规更便民

日期: 2021-06-07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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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下沉至医院 门特新规更便民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广元市医保部门将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和备案下沉至医院,极大提升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一是在“扩宽办理渠道,提升办理便捷性”方面,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和备案,由现行的医保经办机构调整为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市外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料的人员,也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认定和备案。

二是在“延长待遇享受期限,减少重复认定”方面,根据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特点,待遇享受期调整为3年和长期,从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属长期享受待遇的病种,不再重复认定继续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期为3年的病种,从备案之日起3年后须重新认定方能继续享受待遇。

三是在“旧规与新政的有效衔接”方面,新政策实施之前已经通过认定和备案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按原政策须从2022年1月才享受待遇,此次政策调整后,该类人员按新政策规定享受待遇,即从2021年4月1日起,门特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既往已享受待遇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待遇享受期自动调整为新政策规定享受期限。

广元市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政策的调整,减少了参保群众在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来回跑路,一次认定,长期有效,极大地方便重特大疾病、慢性疾病患者门诊治疗,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增强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