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决定表彰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
全市4集体5个人获表彰
11月26日,记者从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出决定,对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市4个集体、5个个人获表彰。
其中,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局被授予“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王敏,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李林,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罗冬云,青川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何先海,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洪全被授予“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今年以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大局、聚焦民生民本、聚焦改革创新,职工医保绩效管理排名全国第六、全省首位,乡镇经办体系建设获得国家经典案例优秀奖,全省首批第三个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市州。
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为259.85万人,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345家医疗机构实行DRG付费,实现市县区、各级别、病种四个全覆盖。医保高频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95%以上,办理时限压缩至86.42%,群众满意度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