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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1-11-29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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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广元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一、困难群体有那些?

(一)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口。

(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资助参保的对象和标准?

我市医疗保障等七部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规定,“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不得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个人缴费的75%;对稳定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执行渐退政策,2022年、2023年、2024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75%、50%、25%进行资助,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三、基本医保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按照国家规定,取消脱贫攻坚期间按人员身份设置医保待遇标准的非常规保障政策,困难群众与普通参保人员一样,公平普惠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中,给困难群众特殊倾斜照顾

四、大病保险政策怎么倾斜?

答: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群众下降50%,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群众提高5个百分点。

五、医疗救助政策怎么倾斜?

答:医疗救助政策继续执行《广元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做好医疗救助工作通知》(广医保发〔2020〕21),各县区不再另行提高标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原则上全面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进行救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进行救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65%进行救助。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六、因病因灾突发严重困难群众怎么救助?

答: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未纳入医疗救助保障的大病患者,可其户籍所在地申请医疗救助。经有关部门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1个自然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医保部门按50%予以救助,救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

原文链接:http://ybj.cngy.gov.cn/new/show/20211022110654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