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2022年医疗机构制剂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对广元市2022年医疗机构制剂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医疗保障局党总支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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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元市2022年医疗机构制剂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