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秦兴街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秦兴街药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规违约问题,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26.16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青川县医疗保障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该店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626.16元,并处2倍失约金1252.3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26.1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252.32元已全部上缴。
二、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木牍街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木牍街药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规违约问题,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74.41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青川县医疗保障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该店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174.41元,并处2倍失约金2348.8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74.4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348.82元已全部上缴。
三、四川省广元市千方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青川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市千方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青川分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4.2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94.21元,并处1倍罚款694.21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94.21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94.21元已全部上缴。
四、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佳园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佳园药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33.3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933.32元,并处1倍罚款4933.32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933.3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4933.32元已全部上缴。
五、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青溪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青溪药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0.3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70.37元,并处1倍罚款370.37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70.37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370.37元已全部上缴。
六、青川县民康药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青川县民康药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87.6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87.64元,并处1倍罚款2087.64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87.6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087.64元已全部上缴。
七、青川县民康药品有限公司乔庄好药师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青川县民康药品有限公司乔庄好药师大药房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17.2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17.22元,并处1倍罚款2117.22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17.2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117.22元已全部上缴。
八、青川县民康药品有限公司乔庄昇祥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青川县民康药品有限公司乔庄昇祥大药房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94.2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94.20元,并处1倍罚款2794.20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94.2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794.20元已全部上缴。
九、袁代润口腔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袁代润口腔诊所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1.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1.00元,并处1倍罚款621.00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21.0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21.00元已全部上缴。
十、海斌口腔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海斌口腔诊所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0.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0.00元,并处1倍罚款210.00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0.0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10.00元已全部上缴。
十一、赵学庆口腔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赵学庆口腔诊所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15.5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15.54元,并处1倍罚款615.54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15.5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15.54元已全部上缴。
十二、马金富中西医结合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疑点线索对马金富中西医结合诊所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6.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96.00元,并处1倍罚款496.00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96.0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496.00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