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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梁艳女士:您好!您于2025年12月31日通过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反映的“咨询低保人员怎样申请医疗救助等”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五十一条,医疗救助对象应当执行分级诊疗制度。高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应当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市外就医应当经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的亲属虽具有低保身份,但未经转诊转院且直接于非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故无法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建议您的亲属今后通过转诊转院或直接前往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正常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政策。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1月4日10:58分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322660咨询。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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