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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6-05-25 11:40 字体: [ ]

2025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绩效自评报

 

根据2025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安排,组织专人对2025年全市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和自评工作。现将该项目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2025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921万元,地方财政预算安排939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95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县(区)财政补助资金1244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共计25320万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享受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为21.32万人,基金支出7521.94万元;享受住院救助13.6万人次,基金支出16255.43万元,享受门诊救助29.85万人次,基金支出2677.58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我市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32万人,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100%,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政策范围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2.44%,医疗救助实现市级统筹,规范管理,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全市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绩效管理成效显著。

、支出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50分)

1. 数量指标(16分)

救助对象人次规模。我市救助对象覆盖特困、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得分16分。

2. 质量指标(22分)

1)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2025年我市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92.26%,大于70%,得分12分。

2)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2025年我市资助参保21.32万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100%,大于99%,得10分。

3. 时效指标(12分)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身份明确的医疗救助对象,省域内住院费、县域内门诊医疗费用和二类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单制”联网结算。得分12分。

(二)效益指标(30分)

1. 社会效益指标(18分)

1)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发布医疗救助政策文件,进村入户宣讲医疗救助政策,刊发新闻稿件宣传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扩大政策宣传效益。根据参保人员反馈意见我市参保对象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大于80%,得分6分。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印发《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医保发202510号文件),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得分6分。

3)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25年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比例为15.78%,较上年降低1.56百分点,得分6分。

2. 可持续影响指标(12分)

1)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联合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四部门出台了《广元市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工作流程》,定期与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推送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取得明显成效。得分6分。

2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得分6分。

(三)满意度指标(10分)

救助对象对救助工作满意度。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发布医疗救助政策文件,进村入户宣讲医疗救助政策,刊发新闻稿件宣传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扩大政策宣传效益。根据医保经办服务好差评统计,参保群众满意率100%,得分10分。

(四)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

2025年医疗救助基金各级财政补助收入25822.18万元,支出26454.95万元,比值为102.45%,大于90%,得分10分。

三、其他需说明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问题。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

 

根据2025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5379万元,地方财政预算安排2887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614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06万元,县(区)财政补助资金11524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共计144250万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491.78万人次,基金支出48022.2万元,享受住院待遇62.99万人次,基金支出147377.01万元。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出25661.15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我市完成参保人数207.32万人,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绩效管理成效显著。

支出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60分)

1. 数量指标(35分)

1)参保人数。2025年省局下达目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38.5万人,年末完成244.2万人,得分15分。

2)重复参保人数。经自查2025年重复参保人数为899人,由于因无全国合计重复参保人数,数据缺失,得分10分。

3)申请结算补助资金多报、虚报参保人数。经自查无多报、虚报参保人数,得分10分。

2. 质量指标(25分)

1)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25年,我市居民医保住院医疗总费用258174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20647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49679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2.49%,大于70%,得分10分。

2)基金滚存结余可支付月数。2025年居民医保当期结余12583.52万元,累计结余150991.54万元,静态可支付月数为7.88个月。无当期结余赤字,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得15分。

(二)效益指标(20分)

1. 开展门诊统筹。我市所有县区均已开展门诊统筹,得分10分。

2.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联合税务部门,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手册、资料等方式,宣传异地就医、参保缴费、特殊门诊、住院等医保政策,让参保群众普遍了解医保待遇享受和参保缴费等政策根据参保人员反馈意见我市参保对象居民医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我市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材料清单,方便办事群众全市全部实现医保费用“一站式”结算,减轻参保群众的垫支压力,解决参保群众多头跑路的难题。根据医保经办机构好差评评价和参保人员反馈意见,我市参保对象对医保经办和工作满意度达到99%以上得分10分

(四)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

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一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4144)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资金122912元,其中中央107833元、省级15079万元。二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556)下达中央补助资金7546万元。三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5111)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062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将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额转入了广元市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四是市级财政2025年度应匹配资金1206万元,当年实际转入广元市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1206万元,加上上年清算结余资金33万元,资金到位率102.74%。五是县(区)级财政2025年度应匹配资金11473万元,当年实际转入广元市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11524万元,加上上年清算结余资金257万元,资金到位率102.56%。

三、其他需说明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问题。


2025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

 

根据2025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我局组织专人对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和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45)、《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66),下达我市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1034.17万元。我市历年结转结余216.57万元,市本级结转18.95万元,县区结转197.62万元。

我局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及重点工作安排对资金进行分配,及时将拟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同意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后,分别以广财社〔2025〕47号、广财社〔2025〕146号文件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至市本级及7个县(区),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其中市本级分配494.17万元,苍溪县37.69万元、旺苍县79.06万元、剑阁县81.56万元、青川县73.48万元、利州区103.35万元、昭化区83.76万元、朝天区81.1万元

(二)2025年度资金支付情况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与以前年度该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共计1250.7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确保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综合监管、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2025年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098.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8%,其中:当年下补助资金1034.17万元,执行886.27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为85.7%。

(三)2025年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2025年末,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转结余152.59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47.9万元(市本级83.9万元,县区64.31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4.69万元(青川县0.72万元,苍溪县3.97万元)。

二、支出情况分析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16分)

1)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025年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244.2万人,参保人数目标值238.5万人,高于目标值,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2)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我市市本级及7个县区均实现即时结算,达到目标值,得5分。

3)短缺药品异常高价和异常配送核查处置率。2025年我市无短缺药品异常高价和异常配送案例,得2分。

4)每年开展全量挂网药品价格联动次数。我市不涉及此项工作,得2分。

5)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完成率。2025年我市实际采购量为19710681(盒////个),约定采购量为7300575(盒////个),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完成率269.99%,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2. 质量指标(32.99分)

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市已完成2.0分组方案切换,达到目标值,得4分。

2)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2025年我市1731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为100%,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3)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平台采购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97.34%、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82.67%,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4)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全年实施监测,运行平稳,未出现业务无法办理的情况,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5药品价格治理与风险处置工作完成率。2025年我市药品价格与风险处置工作总工作为2批,均按要求完成,药品价格治理与风险处置工作完成率100%,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6)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我市按要求开展首轮调价,并进行了第二轮调价评估,同时按要求报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7)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功能实现率。该项工作我市不涉及,得2分。

8)医保目录管理规范性。我市年度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规范的情况。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9)招采子系统脏数据率。该项工作我市不涉及,得2分。

10)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情况。本地费用明细表中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脏数据条数分别为1211条、470条、1087条,上传代码总条数分别为89703015条、6013505条、130295768条,按照非标率公式计算结果分别为0.0014%、0.0078%、0.0008%,取三项指标非标率的算数平均值为0.0033%,自评得6.99分。

3. 时效指标(8分)

1)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2025年每月按时将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报送至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国谈药品落地数据报送及时率为100%,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2)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反馈及时率,我市年度内总案源数为2件,限定时限内反馈的案源数2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反馈及时率为100%,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3)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我市医保信息系统2025年未出现重大安全事件,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小于60分钟。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4)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我市安排2名专业技术人员驻现场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运行维护及时,实现绩效目标,得2分。

4. 社会效益指标(23分)

1)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我市职工、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平稳,职工统筹基本医保基金可支撑月数为22.17个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可支撑月数为7.88个月,未出现高风险。实现绩效目标,得8分。

2)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能力。数智监管赋能增效,建设蜀道医盾智能监管系统,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定点机构1374家,追回基金9913.79万元,移交相关部门226家,解除协议128家。实现绩效目标,得8分。

4)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实现归口管理、独立运行,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前台收件、后台分办联办”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实现绩效目标,得7分。

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2025年我市参保人员医保服务满意度100%。实现绩效目标,得10分。

6. 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

2025年我市实际支出数为1098.15万元,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数与上年结转资金共计1250.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8%,实现绩效目标,得10分。

(二)指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根据目标绩效指标自评得99.99分,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情况未得满分,主要原因为非标历史数据未及时处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资金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