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预算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2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及2026年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聚焦重点指标,开展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基金预算绩效工作,局领导专题研究部署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明确相关科室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各项指标。同时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协调沟通,会同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对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情况进行梳理,逐一对照指标及评分标准和分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汇总得出自评总得分,确保自评内容真实、完整。
二、基本情况
(一)基金预算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预算法》《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等要求,2025年我市严格遵循“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编制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根据《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持续提升基金预算管理水平,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及风险预警办法》,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的监测分析,系统研判基金运行风险,编制基金运行分析及风险预警分析报告,落实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二)基金运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为244.2万万人,常住人口参保率109.75%。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收入245431万元,基金总支出23302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2404万元。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0992万元,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为7.88个月,基金运行平稳。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实现基金可持续运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2025年度目标:本年度内基金收支平衡,基金运行规范,收支管理方面无突出问题,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在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满分100分,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5917万元,全年基金收入执行数为2454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03%。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3535万元,全年基金支出执行数为2330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8%。
3.收支平衡情况分析。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2404万元,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为7.88个月,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可持续。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
(1)数量指标得分30分
本指标下设6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参保目标完成情况、各级财政补助按标准及时足额到位、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收入预算完成、支出预算完成。
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2025年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36.88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07.32万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44.2万人。根据广元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我市2025年常住人口为222.5万人,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为109.75%。大于95%,该指标分值为3分,评价得分3分。
参保目标完成情况。年初省局下达我市年度参保任务为238.5万人,以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数计算,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2.39%,该指标分值为3分,评价得分3分。
各级财政补助按标准及时足额到位。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44250万元,2024年市级、县级清算结余资金290万元(广财社〔2025〕152号),中央、省级上年清算扣减2797万元(川财社〔2025〕56号、川财社〔2025〕111),共计147337万元,年末参保人数为207.32万人,人均财政补助为710.67元,大于700元。
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广医保发〔2024〕13号),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该指标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6分。
收入预算完成。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调整表》《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依据报表数据,完成年度预算的104.03%,在100%-105%之间,该指标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6分。
支出预算完成。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调整表》《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依据报表数据,计算基金支出预算完成率99.78%,在95-100%之间,该指标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6分。
(2)质量指标得分15分
本指标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
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的报表数据,保费收入为82403万元,基金收入为245431万元,占比33.57%,大于30%。该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5分。
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的报表数据,待遇支出为195399万元,基金支出为233027万元,占比83.85%,大于80%。该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5分。
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的报表数据,其他支出为47万元,基金支出为233027万元,占比0.02%,小于1%。该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5分。
本指标下设1个三级指标,为待遇支付及时性。我市按照《广元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要求,对34项医保服务事项的申办材料和办理时限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进一步压缩时限,个人手工报销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按照省局要求,积极开展即时结算试点,印发《广元市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实施方案》,将22家定点医院机构纳入试点范围,并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基金拨付提速到20个工作日内,有效减轻医药机构垫付压力。该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得分2分
(2)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0分
五、其他需说明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问题。